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第四十六条有效铁路主管部门和铁路运营企业应当协助铁路沿线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建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机制,推动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8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