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市、区(县)文旅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