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拟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9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