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的,由赛里木湖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