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由赛里木湖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