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利用与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赛里木湖范围内已建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与资源保护无关、与资源景观不协调的,应当予以搬迁、拆除。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