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在赛里木湖范围内建设各类设施,进行游览活动,不得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育和迁徙。

设施建设可能影响野生动物迁徙的,应当合理建设迁徙通道。珍稀候鸟栖息的沼泽及湖心岛,应当设置观测点、观赏区域,并设立标牌标志。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