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十六条有效禁止新建每小时三十五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