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调度与供水第三十五条有效用水户应当服从统一的供水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拦截和抢占水源、擅自放水,扰乱供水秩序。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