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调度与供水第三十条有效灌区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时,凡涉及到灌区水源、用水管理或者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应当服从都江堰灌区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