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邮政管理机构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邮政业发展规划,负责邮政普遍服务、邮政市场等邮政业的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完善服务体系,鼓励、促进和规范邮政服务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公安、国家安全、交通运输、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邮政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