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未经登记以宗教团体名义进行宗教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处理,宗教事务部门配合,其中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