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旅游发展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推广、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旅游企业扶持和乡村旅游发展等。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