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进行资格审查与确定。筹备组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后,应当及时予以公示。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