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组织市中区人民政府、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和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林业园林等有关部门制定产业和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严格限制和禁止可能危害生态环境和世界遗产的产业和建设项目。

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