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五章 经办服务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疾病诊断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等基础编码实施标准化管理。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采集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能力信息,加强医保数据库标准化建设,规范基础管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