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科研院校,研究、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支持统筹利用相关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农业机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进行智能制造等技术升级改造,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