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宗教财产第四十七条有效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者重建;确需重建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安排建设用地。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