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和开展其他活动,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同意,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