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开发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活动。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