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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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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有效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以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调整为重点,深化采煤、燃煤、煤化工、机动车、扬尘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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