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二条有效石油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修缮不可移动的石油工业遗产,应当符合石油工业遗产保护的要求;修缮方案应当提前征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