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排污单位可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排污许可服务工作,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对其提交的技术报告负责,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