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及信息化标识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