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港口条例/第三章 港口经营与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内陆港建设规划,建设以交通节点为依托的物流体系、铁海联运体系和数据交换信息系统。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在本市和内陆地区进行内陆港建设,或者从事与内陆港建设直接相关的铁海联运、中转运输、航线开发等活动。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