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燃气价格以及相关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制定、调整,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时,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