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城市管理区域内的道路通行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