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古淮河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