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与服务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支路、街巷和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内的停车管理,及时查处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行为。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