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与服务保障第四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警察路面巡查制度,安排必要的警力上路巡查,并在交通高峰期、容易拥堵的路段增派警力,及时纠正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保障道路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加强交通信号控制、数据研判应用、出行引导服务,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