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发生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持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等资料,共同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