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莲花山生态环境保护。

对在莲花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