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莲花山生态补偿机制,对因承担莲花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致使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