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莲花山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莲花山保护范围内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莲花山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质监测和卫生防护规范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共供水入村入户;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排污口、生活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查和清理,消除污染隐患。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