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有同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