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