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间传世铜鼓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列入民间传世铜鼓区域性保护的乡(镇)、村应当结合当地民俗、节庆举办民间传世铜鼓展示、展演等活动。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