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对潮汐侵蚀、海水入侵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海岸带生态环境功能退化、破坏,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综合修复治理。

修复治理应当按照尊重自然、维护生态的原则,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