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对潮汐侵蚀、海水入侵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海岸带生态环境功能退化、破坏,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综合修复治理。修复治理应当按照尊重自然、维护生态的原则,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