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海丝史迹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