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八条有效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装隔声设施等防止交通噪声污染的措施。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