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道路货运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第七条已废止从事道路货运、货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货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