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从事道路货运、货运服务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等有关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