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二十七条有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一)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股息;(二)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三)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四)其他国有资本收入。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