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