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发展旅游业应当突出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优先的原则,使旅游业发展成为自治县经济的支柱产业。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