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月6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桓仁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