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旅游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质量标准,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对从事旅游经营单位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

取得国家规定质量等级标准的旅游经营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质量等级标准的服务。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