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支持和引导华侨及其投资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华侨和华侨投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独立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采用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成果转化活动。

华侨利用其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投资创业的,享受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