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华侨对继承、接受遗赠和赠与获得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华侨的合理请求,对其在本市继承遗产、接受遗赠和赠与提供必要的协助。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