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依法征收华侨的私有房屋和承包经营的土地应当公告并给予补偿。华侨不在国内的,征收人可以通过其在本市的亲属或者代理人协助通知,也可以通过邮寄送达方式通知。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